关于调整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自愿性认证
限量要求与检测方法适用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及其第1号修改单、GB 26572-2025《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等有关国家标准已发布。依据市场监管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关于调整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限量要求与检测方法适用标准的公告》(2025 年第44号)要求,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完成了GC003001-2019《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自愿性认证实施细则》的修订。为顺利推进检测标准的实施调整,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应依据GB/T 26572-2011或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或GB 26572-2025开展合格评定活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应依据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或GB 26572-2025开展合格评定活动;2027年8月1日起,应依据GB 26572-2025开展合格评定活动。
二、2026年1月1日起,已依据GB/T 26572-2011完成合格评定活动且继续出厂、进口的产品,应在2027年1月1日前依据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或GB 26572-2025完成合格评定转换;2027年8月1日起,已依据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完成合格评定活动且继续出厂、进口的产品,可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等自然过渡的方式依据GB 26572-2025完成合格评定转换。
三、依据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或GB 26572-2025开展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活动的检测方法按照GB/T 39560系列标准中相应部分执行。
联系方式:
刘 洁:0551-65335576 18055112832@163.com
李韶强:0551-65335576 beyondli864@163.com
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