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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通知

作者:GC来源:GC发布时间:2025-02-05阅读:


关于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通知


通认[2025] 3


各相关企业、签约实验室: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的GB/T 4706.1-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及配套的相关产品特殊要求系列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24724日发布,将于202681日正式实施。GB 4343.1-2024《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发射》(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24528日发布,将于202661日实施。

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据国家认监委2024年第29号《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换版有关工作要求的公告》及国家认监委公告2012年第4号《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修订时有关要求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我机构对GC-C07-01202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适用标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新版认证实施细则及新版标准实施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GB/T 4706.1—2024及配套系列特殊标准换版相关要求

1.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6731日,认证委托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2681日起,我机构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2.   对于已经获得旧版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自通知之日起即可向我机构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于新版标准实施日期后的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和证书换发工作。新旧版标准主要差异及试验要求参照国家认监委TC04技术专家组《关于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技术决议(TC04-2025-01)》(见附件1)执行。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77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机构将予以暂停;2027103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我机构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3.   对于蒸发式冷风扇、便携式电磁灶产品,自通知之日起至2026731日,认证委托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2681日起,我机构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蒸发式冷风扇认证实施依据标准为GB/T 4706.115,不再采用GB4706.27实施认证,产品类别为电风扇(产品类别代码0702)。便携式电磁灶认证实施依据标准为GB/T 4706.14,不再采用GB4706.29实施认证,产品类别为电磁灶(产品类别代码0711)。

对于认证依据标准为GB4706.1GB4706.29的便携式电磁灶产品、GB4706.1GB4706.27的蒸发式冷风扇产品的旧版CCC证书,按照国家认监委2024年第29号《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换版有关工作要求的公告》和《关于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技术决议》(TC04-2025-01)要求进行标准换版。

4.   对于20268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二、关于GB 4343.1-2024标准换版相关要求

1.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6531日,认证委托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2661日起,我机构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2.   对于已经获得旧版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自通知之日起即可向我机构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于新版标准实施日期后的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和证书换发工作。新旧版标准主要差异及试验要求参照国家认监委TC10技术专家组《关于 GB 4343.1-2024 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技术决议》(见附件2)执行。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75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机构将予以暂停;202783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我机构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3.   对于20266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三、其他说明

1.   本通知中对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并不免除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的责任,请相关生产者依法依规合理制定产品生产销售计划。

2.   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秘函〔202352号》的要求,及时报送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审核情况向本机构备案。

四、联系方式

  洁:0551-65335576  18055112832@163.com

李韶强:0551-65335576  beyondli864@163.com

 

附件1:关于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技术决议

附件2:关于GB 4343.1-2024 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技术决议

 

 

 

 

2025年0205